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辽宁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0 浏览量:324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5年辽宁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辽科办发〔2025〕56号)要求,现我市(高新区除外)组织开展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岗位性质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各类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学术助理、财务助理以及博士后研究等工作的人员。科研助理是科研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重要抓手。

二、重大意义

各类创新主体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就业,既是促进就业的有力手段,也是提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对于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重大意义。

三、实施主体及招录计划

承担省级、市级等科技计划项目,创新平台,孵化载体的依托单位等各类企事业单位为开发科研助理岗位的主要力量。

四、政策保障

科研助理的薪酬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科研项目经费等渠道开支。科研项目经费中“劳务费”科目资金可按照有关规定用于科研助理的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等支出。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积极与市科技局和项目(平台、载体)依托单位沟通联系,做好科研助理招录工作。

2.各依托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和义务,结合科研任务实际,合理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细化经费标准,并自行组织好岗位对接、现场招录、考核面试等相关工作,采取包括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等多种方式聘任科研助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规划科  王金月  18341560228

 

阜新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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