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业园区、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公立医院等:
为深入推进“阜新英才计划”实施落地,进一步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现开展2025年度人才政策奖补申报工作,并对政策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梳理总结。按照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阜新英才计划”政策奖补申报及政策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科技局计划开展科技领军人才项目、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引进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引进高层次人才项目共四类人才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申报依据
1.《“阜新英才计划”人才项目实施细则(修订)》(阜委人才办发〔2025〕6号)
二、申报年度
2025年度(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申报对象
在我市企业或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从事一线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企业或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从事一线科研工作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我市产业园区、企业和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柔性引进的创新团队、我市引进的创业团队;我市产业园区、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通过挂职兼职、项目合作等方式从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柔性引进的科技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等高层次人才。
四、申报条件及奖补标准
依据《关于印发“阜新英才计划”人才项目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科技领军人才项目、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引进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引进高层次人才项目四个实施细则及奖补标准,详见附件。
五、申报安排
1.组织发动阶段(1月22日--1月26日)
市科技局将通知下发到相关单位,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将通知传达到所有涉及申报人员,组织相关人员按照通知准备好相关申报材料,做好申报准备工作。
2.集中申报阶段(1月27日-2月7日)
各单位相关申报人员,准备好相关材料后,按照要求进行线上申报,相关材料需要上传电子版表格及盖章后的PDF版,百度搜索“阜新政务服务网”,点击“阜吉享”专区,网址:https://zwfw.fuxin.gov.cn/epoint-web-ystmh,具体流程及注意事项祥见《“阜新英才计划”政策申报操作手册》。
3.组织审核阶段(2月8日-2月26日)
各单位申报结束后,市科技局将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将退回补正,不能按时补正相关材料的,将按不合格退回。按时补正相关材料的请在“补正”选项提交,不要选择重新申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申报工作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将通知传达到涉及申报的每个人,并按通知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
(二)把好政治观
各申报单位要对申报人员进行初步把关,申报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学术素养。
(三)严把时间限制
各申报单位和个人接到通知后,要严格按照通知明确的申报时间节点进行申报,超过时间节点平台将关闭,不再受理任何申报。
附件:1.“阜新英才计划”科技人才项目奖补实施细则
阜新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1月26日
附件:
“阜新英才计划”科技领军人才项目
实施细则
一、适用对象
在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和我市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以及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公立医院等我市事业单位从事一线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申报条件
科技领军人才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学术素养。
(一)研究方向符合我市优势产业、新兴产业或重点民生领域发展需求,研究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坚持全职潜心研究,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具有较高的科研领军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
(三)申报年度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农业科技贡献奖,或主持省级以上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央引导地方项目等科技类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宣传发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一定形式发布统一申报通知,市科技局发布具体申报通知。
(二)申报推荐。符合条件人才需通过所在单位进行申报,经市级主管单位审议后统一推荐并报至市科技局。
(三)资格审核。市科技局受理汇总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并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审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体研究确定政策兑现名单。
(五)政策兑现。审定后,按规定程序及时足额兑现政策奖补资金。
四、奖补标准及资金来源
(一)奖补标准
1.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得省科学技术奖、农业科技贡献奖,或主持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中央引导地方省级项目、省级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科技类项目的人才,给予每人5万元奖励。
2.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等奖项,或主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中央引导地方国家级项目、国家级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科技类项目的人才,给予每人10万元奖励。
(二)资金来源
企事业单位奖补资金从市人才发展资金列支。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可参照上述标准自主培养科技领军人才,所需资金可从市校战略合作资金列支。
五、申报平台
市科技局
联系电话:6696011(外国专家与科技人才科)
六、其他规定
(一)科技领军人才项目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科技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符合条件人才只能申报“阜新英才计划”中的1个项目,不能多头申报,不可重复获得资助和奖励,三年内已享受我市同类人才政策支持的人才,不得再次申报。
(三)此项政策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所需审核要件由市科技局自行设定,并按照规定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阜新英才计划”青年科技人才项目
实施细则
一、适用对象
在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和我市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以及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公立医院等我市事业单位从事一线科研工作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二、申报条件
青年科技人才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学术素养。
(一)研究方向符合我市优势产业、新兴产业或重点民生领域发展需求,研究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能够潜心从事科学研究,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具有较好的创新发展潜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三)申报年度作为骨干成员参与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农业科技贡献奖,或参与完成省级以上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央引导地方项目等科技类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宣传发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一定形式发布统一申报通知,市科技局发布具体申报通知。
(二)申报推荐。符合条件人才需通过所在单位进行申报,经市级主管单位审议后统一推荐并报至市科技局。
(三)资格审核。市科技局受理汇总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并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审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体研究确定政策兑现名单。
(五)政策兑现。审定后,按规定程序及时足额兑现政策奖补资金。
四、奖补标准及资金来源
(一)奖补标准
1.参与获得省科学技术奖、农业科技贡献奖,或主持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中央引导地方省级项目、省级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科技类项目的人才,给予每人1万元奖励。
2.参与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等奖项,或主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中央引导地方国家级项目、国家级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科技类项目的人才,给予每人3万元奖励。
(二)资金来源
企事业单位奖补资金从市人才发展资金列支。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可参照上述标准自主培养青年科技人才,所需资金可从市校战略合作资金列支。
五、申报平台
市科技局
联系电话:6696011(外国专家与科技人才科)
六、其他规定
(一)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科技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符合条件人才只能申报“阜新英才计划”中的1个项目,不能多头申报,不可重复获得资助和奖励,三年内已享受我市同类人才政策支持的人才,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省级及以上奖项或项目团队中,只能有1名人才申报青年科技人才项目。
(三)此项政策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所需审核要件由市科技局自行设定,并按照规定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阜新英才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项目
实施细则
一、适用对象
我市产业园区、非公有制企业、国有企业和高等院校、 职业学校、公立医院等我市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引进单位)引进的创新创业团队。
二、申报条件
(一)全职引进创新团队项目申报条件
1.根据我市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社会民生重点领域发展需求,申报年度全职引进且在市科技局进行备案管理的科技创新团队,未进行备案且服务期未满6个月的项目将不予以政策支持。
2.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团队带头人应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团队结构稳定、合理,团队成员均与引进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我市缴纳养老保险。
3.团队创新能力、水平和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可为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提供具体技术产品或解决方案,能够产生显著成果与经济社会效益。
4.团队引进单位运行状况良好,具有明确技术需求,能为创新团队提供必要的科研资金和研发设备。
(二)柔性引进创新团队项目申报条件
1.根据我市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社会民生重点领域发展需求,申报年度柔性引进且在市科技局进行备案管理的科技创新团队,未进行备案且服务期未满6个月的项目将不予以政策支持。
2.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团队带头人应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团队结构稳定、合理,团队与引进单位签订不少于1年的技术合作协议,且合作期间在引进单位服务不少于1个月。
3.团队创新能力、水平和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可为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提供具体技术产品或解决方案,能够产生显著成果与经济社会效益。
4.团队引进单位运行状况良好,具有明确技术需求,能为创新团队提供必要的科研资金和研发设备。
(三)引进创业团队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年度引进且在市科技局进行备案管理的创业团队,团队研究方向符合我市重点产业或新兴产业发展方向,非限制性发展产业。
2.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团队带头人应为企业主要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是企业主营业务领域技术专家,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
3.企业在申报年度获得“兴辽英才计划”有关创业团队项目支持,或于近5年内创办且在阜经营2年以上,具有良好营利能力和市场前景,成长性好。
三、申报程序
(一)宣传发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一定形式发布统一申报通知,市科技局发布具体申报通知。
(二)申报推荐。符合条件团队通过所在单位进行申报,经市级主管单位审议后统一推荐并报至市科技局。
(三)资格审核。市科技局受理汇总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并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团队,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审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体研究确定政策兑现名单。
(五)政策兑现。审定后,按规定程序及时足额兑现政策奖补资金。
四、奖补标准及资金来源
(一)奖补标准
1.全职引进创新团队。协助引进企业申报年度营业收入超5000万元且产生明显经济效益,或协助引进企业申报年度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但年度增幅高于5%,同时企业评价优秀的团队,择优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协助引进产业园区或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公立医院等我市事业单位完成劳动(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且产生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产业园区或事业单位评价优秀的团队,择优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2.柔性引进创新团队。协助引进企业申报年度营业收入超5000万元且产生明显经济效益,或协助引进企业申报年度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但年度增幅高于5%,同时企业评价优秀的团队,择优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协助引进产业园区或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公立医院等我市事业单位完成劳动(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且产生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产业园区或事业单位评价优秀的团队,择优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3.引进创业团队。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申报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具有良好营利能力和市场前景,择优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二)资金来源
从市人才发展资金列支。
五、申报平台
市科技局
联系电话:6696011(外国专家与科技人才科)
六、其他规定
(一)引进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科技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符合条件团队只能申报“阜新英才计划”中1个项目,不能多头申报,不可重复获得资助和奖励,三年内已享受我市同类人才政策支持的团队,不得再次申报。全职引进创新团队作为“阜新英才计划”入选者,享受市级及以上人才服务保障政策;柔性引进创新团队不作为“阜新英才计划”入选者,不享受市级及以上人才服务保障政策。
(三)每个申报主体只允许申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团队项目。
(四)此项政策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所需审核要件由市科技局自行设定,并按照规定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阜新英才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项目
实施细则
一、适用对象
我市产业园区、非公有制企业、国有企业及教育、卫生等我市事业单位通过挂职兼职、学术交流、项目合作等方式从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全职或者柔性引进的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等高层次人才。
二、申报条件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学术素养。
(一)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项目申报条件
1.研究方向或管理领域符合我市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社会民生重点领域发展需求,由我市产业园区、企业或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公立医院等我市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人才。
2.曾入选“兴辽英才计划”等省级人才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
3.与我市产业园区、非公有制企业、我市国有企业及教育、卫生等我市事业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在我市缴纳养老保险。
(二)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项目申报条件
1.研究方向或管理领域符合我市优势产业、新兴产业以及重点民生领域发展方向,并在推动我市产业园区、非公有制企业、国有企业或我市事业单位发展方面产生明显成效。
2.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急需紧缺专业硕士学位,科技创新能力或者经营管理能力较强,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3.与我市产业园区、非公有制企业、国有企业或我市事业单位于申报年度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技术合作协议(含博士后服务协议),服务对象对合作成效充分认可。
三、申报程序
(一)宣传发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一定形式发布统一申报通知,市科技局发布具体申报通知。
(二)申报推荐。符合条件人才通过所在单位进行申报,经市级主管单位审议后统一推荐并报至市科技局。
(三)资格审核。市科技局受理汇总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并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审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体研究确定政策兑现名单。
(五)政策兑现。审定后,按规定程序及时足额兑现政策奖补资金。
四、奖补标准及资金来源
(一)奖补标准
1.全职引进的“兴辽英才计划”等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给予每人5万元奖励。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等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给予每人10万元奖励。
2.柔性引进在阜挂职超过1年,且推动我市产业园区、非公有制企业、我市国有企业或我市事业单位发展方面产生突出成效;择优给予每人5万元奖励。
柔性兼职在阜工作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服务的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5000万元以上且年度增幅超过5%,或者主营业务收入不足5000万元但年度增幅超过10%,企业评价工作实绩突出的人才,择优给予每人3万元奖励。
柔性兼职在阜工作时间累计超过1个月,且推动我市产业园区、非公有制企业、我市国有企业或我市事业单位发展方面产生明显成效,服务企业对工作成效充分认可的,择优给予每人1万元奖励;其中,985、211高校毕业的博士,择优给予每人2万元奖励。
(二)资金来源
从市人才发展资金列支。
五、申报平台
市科技局
联系电话:6696011(外国专家与科技人才科)
六、其他规定
(一)引进高层次人才项目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科技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作为“阜新英才计划”入选者,享受市级及以上人才服务保障政策;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不作为“阜新英才计划”入选者,不享受市级及以上人才服务保障政策。
(三)符合条件人才只能申报“阜新英才计划”中的1个项目,不能多头申报,不可重复获得资助和奖励,原则上三年内已享受我市同类人才政策支持的个人,不得再次申报,但表现特别突出的优秀人才,三年内最多可申报2次。
(四)此项政策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所需审核要件由市科技局自行设定,并按照规定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