雏鹰企业申报条件:
(一)在辽宁省内注册且实地经营,财务制度健全,实行独立核算。
(二)注册时间5年内,上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万元(含);注册时间5-10年,上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含)。
(三)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的1项(含)以上I类知识产权或2项(含)以上II类知识产权。
2、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的软件企业证书和软件产品证书。
3、企业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优秀奖(含)以上名次,或获得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三等奖(含)以上名次。
4、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5、企业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
6、企业拥有经认定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研发机构。
7、企业参加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8、企业一次性获得风险投资100万元(含)以上(或等值外币)。
9、企业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立项。
瞪羚企业申报条件:
(一)在辽宁省内注册且实地经营,财务制度健全,实行独立核算。
(二)需满足以下指标条件之一:
1、企业注册时间20年内,近3年年均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其中基年总收入超过1000万元,且上一年度正增长。
2、企业注册时间20年内,近3年年均雇员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其中基年总雇员数超过100人,且上一年度正增长。
3、企业注册时间10年内,上一年度总收入超过10亿元,且近3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
4、企业注册时间5年内,上一年度总收入超过5亿元,且近3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
5、企业注册时间20年内,一次性获得风险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或等值外币)。
(三)创新能力指标
近四年平均科技活动投入强度(即科技活动投入经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大于2.5%(含)(注册时间不足4年的,根据实际投入年份数据计算)。
独角兽企业申报条件:
(一)在辽宁省内注册且实地经营,财务制度健全,实行独立核算。
(二)属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领域,具有跨界属性、平台属性、自成长属性。
(三)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
(四)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独角兽企业:注册时间10年内,最近一轮融资后,估值超过10亿美元。
2、潜在独角兽企业:注册时间5年内,最近一轮融资后,估值超过1亿美元;注册时间5-9年,最近一轮融资后,估值超过5亿美元。
3、种子独角兽企业:注册时间3年内,最近一轮融资后,估值超过1亿元人民币。
《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办法(试行)》(辽科创办发(2021)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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